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建校,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重庆市药剂学校、“省部级重点中专”重庆市第二卫生学校和重庆市卫生学校合并而成,以开办药学、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技术和其他医学相关类专业为主,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过硬的全日制医药卫生类大专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博士、硕士学位38人,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104人。学校拥有3家通过国家GMP/GSP认证的校办企业和附属医院,有分布于各地县级以上医院、大中型制药企业、医药公司等专业校外实习基地236个。
学校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是“重庆市卫生局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和“重庆市乡村医生培训基地”、“重庆市外经贸委出国护士培训基地”、“北京大学网络学院重庆培训中心”,长期承办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局、重庆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局分别组织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社区代教师资及管理干部培训班、红十字基金会万名乡村医生培训班、全科医生及社区护士培训班、检验师培训班、执业药师考前培训班等多项人才培训任务。
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的新校区,占地491亩,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预计2008年入住。学校将与大学城这座新型的教育城、文明城、人才城、科技城、生态城共同谱写奋进与辉煌的篇章,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全国一流的普通高等医药专科学校。
一、公开选拔干部岗位: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主任(副处级干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校内外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竞岗,欢迎海外药学专业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药学系主任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处事公道,顾全大局,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4、身心健康。
(三)资格条件
1、男性55周岁以下(1952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57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本科学历须为国民教育学历,本科或研究生须为药学类专业。
2、40周岁以下(1967年11月30日后出生)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博士学位、在普通本科院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
三、药学系主任待遇
(一)享受国家和学校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二)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者享受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待遇(面谈)。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表格可到我校组宣部领取或学校网页http://www.cqyygz.com下载),并备齐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1)学历证、学位证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5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学术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章节。
(3)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包括国际、国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SCI、CSSCI等,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4)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2、报名时间:12月5日8:00开始,12月25日19:00截止。
3、报名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宣传部办公室
地 址:沙坪坝汉渝路173号
电 话:65326355
联系人:李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