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消息 江苏省首开公车改革先河。江苏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省级干部小汽车的配备和使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厅级以下(含厅级)干部不配专车。省级党政机关部委办厅局(不含二级局)现任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用车,其他厅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 点评:非常有必要!据称目前公车已成为我国交通能耗的最大户。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达2200亿元,其中汽车采购额高达500亿元。记者 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