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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消息:银行车贷坏账的阴影尚未完全消逝,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经销商开始在整车厂家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过程中骗车骗贷。 按规定,经销商与整车厂签订购车合同后,前者凭借此合同从银行获得贷款。但有的经销商凭借合同从银行获取承兑汇票后,没有将此笔贷款用于购车,而是通过伪造公章等手法将承兑汇票挪作他用;有的经销商将伪造的发票“传真”给银行换取车辆合格证;更有甚者,伪造厂家的购车合同骗取银行贷款;高明的还有先还银行的一部分贷款,另外部分用各种借口拖欠着,以在较长时间内掩盖其骗贷行为。 点评:要紧的是“道法”须高于“魔法”,如最大限度减少法律空白,如触法后的严惩甚于侥幸脱罪的获利。记者 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