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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
发布时间:2008-3-27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咏戈)昨日,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3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称电视剧要避免恐怖暴力等元素。

  广电总局指出,在对近期报备剧目的审理中,发现反特剧和谍战剧似乎已成为一段时间以来的创作热点,针对这类题材,总局提醒各制作单位在结构故事时要避免渲染恐怖、暴力、猎奇、刺激、惊悚、怪异,要确立高尚的审美格调。广电总局同时称,2008年3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申报公示的剧目共74部,同意公示的剧目共65部。因内容或手续不全问题暂不予公示的剧目共9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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