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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摄影爱好者到解放碑打望拍“城市风景”时,拍下一位逛街的美女,并将此人的特写清晰照片发到重庆生活社区山城打望论坛。昨日,照片中的女主角发现照片后,要求删除照片,但网站版主认为不侵权,不愿意删除。 美女高清晰图现网上 这几天在该论坛上,一则标题为“11月12日打望1组”的帖子回帖者众多,里面共有9张高清晰特写图片,主角为9个美女。 照片发出来后,在该论坛上引起强烈反映,有数十条回帖,该摄影版的版主,还将此帖标明为“经典帖”。记者注意到,在帖子后,众网友都感叹图中的重庆美女漂亮,他们称重庆美女是我市的一大名牌。 在回帖中,网友freecrane发问:这组美女拍得还真不错,镜头是什么镜头呀,2.8的光圈?安逸哟。在感叹美女的同时,记者发现,众多网友都对摄影者所用的高端相机发出感叹,并开始讨论摄影技术等专业技巧。 要求删图遇法律“难题” 昨天,照片中的主角小丽(化名)在论坛上对摄影者“致远居士”直言:其中一张特写图片的主角就是她,随即,她向摄影版的版主发去站内信息,并留下通讯方式,要求版主尽快删除图片,并给予回复。她昨天告诉记者,认为摄影者已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否则将可能起诉。 小丽要求删图后,众多摄友表示并不支持小丽的做法,女摄友“春天”称,相片那么美,完全是重庆美MM的代表,不能删!“火烈鸟011”称,照片不仅没有以“盈利”为目的违法,而且从审美、欣赏的角度向广大网友展示了“重庆美女”的翩翩风度!版主“红客”认为没丑化对方,而且没盈利目的,不算侵权,不删除图片。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摄影者“致远居士”郑先生,他也坚持不删帖。 专家:虽没违法但应删帖 记者就此咨询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徐教授称,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另外,如果摄影者所拍的图片对当事人造成了重大伤害和负面后果,也属违法,应赔偿损失。 同时她认为郑先生的做法和论坛里多数摄友一样,并不具备明显的商业目的,也未对当事人构成伤害,并未违法,但是此做法有欠妥之处,她建议摄影者可向其道歉,并删除图片,“这样做,更人性化一些,但并不用赔偿。” 记者将徐教授的意思转达给红客和郑先生后,他们表示,将按照小丽的要求删除图片,并在论坛上对其表示歉意。但他们表示,自己仍将拍摄“城市风景”,将身边的美带给众摄友和网友,“今后再遇到此类情况,我们都将按照当事人和徐教授的意思执行。” 记者 石果 实习生 汪再兴 罗智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