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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和财政部16日宣布,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将安排40亿元,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8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财政部和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内容作出规定。 助学金制度 每年资助80万人 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款,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年资助80万人,约占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的6%。 奖学金制度 由政府企业掏腰包 要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政府奖学金主要由省、市(地)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由有关行业企业或地方政府设立。 实习助学制度 顶岗实习获取报酬 中等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力争做到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 学费减免制度 费用占事业收入5% 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每年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专项用于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 助学贷款制度 由地方政府贴息 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并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考虑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般年龄偏小,有些入学时尚不具备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助学贷款可采取贷给学生家庭,或由具备实力的职业学校集中贷款后,与学生家长协商签订延期支付学习费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