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等。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