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消息 我国第一部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专门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运输、装卸作业和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防污染责任,同时规定了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权力和当地政府的责任。它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船舶防污管理,提高应急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