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材料并非机密
麦大志被捕后,他的律师、权模公司乃至FBI前高官,纷纷出面为他作无罪辩护。
检察官指控说,“麦大志从1983年开始为中国工作,窃取了美国重要的国防机密。在当中国间谍期间,他窃取了数百件国防系统文件,内容包括武器、核反应堆及美国潜艇推进系统等机密资料”。而麦大志的辩护律师则表示,此案涉及的所有技术资料,都可在公开的研讨会上获得,并不在美国政府管制出口清单之列。
2007年4月28日,权模公司及其母公司L-3通讯公司派出两名高管,为麦大志进行辩护。L-3通讯公司内部纪律调查官南茜·辛德曼表示,涉案的所有文件都是麦大志自己撰写的,并且在2004年美国工程师大会上发表过,因此,这些资料无需政府批准就能携带出境。L-3通讯公司的总工程师肯尼斯·谢利则说,麦大志所携带的文件内容,完全可以在大学教材里找到。
但是,律师、雇主合情合理、强有力的辩护,也未能替麦大志扳回局面——2007年5月10日,陪审团采信了检控方的证据,联邦法官于是判麦大志“有罪”。
本报特约撰稿 邱永贞
新闻分析
麦大志“撒谎”招致麻烦
据了解此案的分析人士称,促使陪审团采信检控方证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麦大志“撒谎”了。
首先,麦大志的妻子赵丽华一位远房亲戚是位核能专家。麦大志在1996年接受保密审核时,没有填写这一情况。对此,他在接受审讯时解释说,1985年填写移民表时,他没有提供这些情况。1996年接受保密审查时,他认为应当与移民记录保持一致,所以没有交代。
其次,检控方称,麦大志在其弟麦大泓准备将3张光盘带回中国一事上也撒了谎。但麦大志说,在被执法人员逮捕时,他非常害怕,以为是“光盘出了事”。他不想连累弟弟,因此在FBI特工盘问他是否要将光盘送往中国时,他谎称自己托弟弟麦大泓去香港找一位教授,帮他买一些专业书。后来,特工说已经监听了他们家的电话。于是他才承认自己打算托弟媳去广州,替他把光盘交给一位姓蒲的中国人。因为此人想了解美国电器的节能标准。
正是这个善良的“谎言”,动摇了陪审团成员对麦大志的信任,给他惹来了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