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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前9月GDP增速全国第五
·GDP增长带来就业岗位 工作好找

居者有其房 廉租房扩至低收入者
住房开工足 有利于重庆房价企稳
发布时间:2009-10-28 【 】 阅读次【评论


九龙坡区,环境优美的华龙家园廉租房小区   记者 吴珊 摄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透露,我市已将廉租房的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者扩大到低收入者,且提高低保家庭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的50%~80%)。今年的廉租房建设,预计将超额13%。不仅如此,按照政府的住房建设规划,到2012年,我市推出的商品住房户型七成将在90平方米以内。市场方面,最近3个月来,开发商投资激情高涨,这预示着我市未来房屋供应将加大,房价将保持稳定,中低收入的住房难问题肯定会得到解决。
  政策
  主城月入不足450元
  可住廉租房
  孙力介绍,市政府9月底出台了《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决定将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样一来,渝中、南岸等11个区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万州、涪陵等13个区县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南川和城口等16个区县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廉租房租金
  补贴标准提高
  孙力介绍,针对部分区县过去租金补贴标准偏低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会同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下发了《2009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区县对租金补贴标准进行分类调整。主城区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元/平方米提高到15元~20元/平方米;远郊区县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规范到6元~10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的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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