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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24日发布了第2号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截至6月12日)。审计虽然发现了一些管理上不够规范等问题,但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个别地方多领财政补助 审计显示,地震发生后,有关部门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完善、执行不完全到位等问题。 包括部分乡镇尚未完全落实“每天一斤粮、十元钱”的救助政策。在汶川、黑水、茂县和理县等4个重灾县应领取临时生活救助款的65个乡镇中,由于交通阻塞、灾情统计核查难度较大等原因,只有28个乡镇按时领到了救助款,理县的各乡镇均未领到。 个别地方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地震遇难者抚慰金之外,又发放了地方抚慰金,且各地标准不统一,易引起相互攀比、产生矛盾。 个别地方多领财政补助。审计发现,汉源县由于一些乡镇交通通讯中断,灾情核实困难,统计出现差错,导致重复统计、多报多领财政补助金1333万元和补助粮133万斤。 捐赠资金未及时上缴 非地震灾区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上缴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或拨付灾区不够及时,结存量大。审计发现,截至6月12日结存在接受地的尚有243.71亿元,占接受捐款总量的81%,未及时上缴有关中央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或对口拨付有关灾区。 少数捐赠物资属“三无”产品 一些捐赠物资与灾区实际需求脱节。比如甘肃省接受的“锁阳固精丸”等非抗震抢险救治急需的保健品,至今闲置未用。同时,部分捐赠物资出现了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的现象。 少数捐赠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比如四川省卫生厅接受的“过氧化氢消毒液”等38吨消毒杀菌药物属“三无”产品。 部分捐赠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户存放。审计发现,四川省商务厅将商务部拨入的救灾资金3800万元存放在本单位经费账户等待安排。 个别人员涉嫌违纪违规。审计发现,河南省安阳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在办理向灾区捐款过程中涉嫌以权谋私等8个违法违规问题。 “特殊党费”核算不够规范 地震发生后,全国广大共产党员纷纷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 目前,审计中尚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资金存放和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