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闻频道   重庆 国际 国内 财经 体育 娱乐 图片 专题 新闻排行


·“京剧进课堂 样板戏太多”(图
·核心关注 孙甚林将公布造房成本
·环保问责首先要责权清晰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影响用工机制
·投资3000万建“安全网”让老百
·人大今日选举国家主席
·奥运期间不会强制休假
·湖北娃娃写信谢免费总理回信祝

“行诉法”滞后“官本位”太浓
■“民告官”依然难 ■专家呼吁修订有关条款
发布时间:2008-3-15 【 】 阅读次【评论


人大代表吕忠梅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主要法律之一。昨日,两会内外多位专家围绕这项法律分析认为,目前很多行政行为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一些违法行政不能有效制止,百姓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维护。要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尽快改变这一状况。

  行诉法不适应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诉讼法1990年实行时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因为老百姓终于可以“告官”了。但时隔18年之后,相对于我国行政理念的转变,这部法律的部分规定已经明显滞后,最突出的问题是“官本位”色彩浓厚。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举例说,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老百姓不满意政府的某项行政行为,法院只能判定政府“对”或“错”,没有中间途径可走。而目前广泛出现的劳动、社保、拆迁、征地、环保等纠纷,多方利益纠葛,常常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法院这样简单裁判,往往是定了性却不能根本解决争议,所谓“官了民不了,案结事不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我国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行政机关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治理,其要义是“以人为本”。在传统法治理念下产生的行政诉讼法,已不适应这一要求,如不尽快修订,将来会成为制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瓶颈。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重庆商报汇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重庆商报汇融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重庆商报汇融网所有。
② 其它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重庆商报汇融网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网络安全报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