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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锋,男,汉族,1964年4月生,浙江杭州人,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二级高级法官,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2.09~1986.08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学习;1986.08~1994.09 法制日报社评论部编辑;1994.09~1995.04 法制日报社经济采访部副主任(1995.03正处级);1995.04~1998.04 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秘书;1998.04~1998.11 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工作;1998.11~2002.09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党组秘书、院长秘书(其间:2001.09~2002.09挂职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998.09~2001.0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2.09~2004.10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2004.10~2005.04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04.03~2005.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5.04~2007.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04.09--2007.0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12~2008.0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正厅局长级);2008.0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市三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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