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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
发布时间:2008-1-25 【 】 阅读次【评论

  一些用人单位打着某某沿海大公司的旗号来学校招聘,毕业生兴高采烈地去了,结果与事前的用工条件相差很远,更糟糕的还被安排到酒吧工作。而有的毕业生,与用工单位签约后,不讲诚信又单方面毁约。昨日,市人大代表、重庆邮电大学党委书记徐仲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重庆大中专学生就业工作条例》的议案”,建议在全国率先立法,规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
  格式合同难保障权益
  徐仲伟说,如今,一些来学校招生的用人单位,还在使用几年前教育部下发的格式合同,合同里面没有写明报酬,用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很不明确。就在今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双方也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出具一个表示“接收”的条子。学生到了单位以后,在待遇和福利上得不到同等待遇。
  另一方面,有的学生拿到合同后,捏在手里一直不填。签订合同后,学生发现有新的好单位后,单方面毁约。或是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设置高门槛,将签订合同的学生“逼走”等,双方都不讲诚信。
  就业门槛低学生被蒙骗
  徐仲伟说,就业压力大造成了就业门槛低,导致了一些鱼龙混珠的用人单位,挂起沿海或某大城市的大公司的“羊头”,蒙骗毕业生。学生去了后,马上被“卖”出去,安排到了一些小单位甚至从事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职业。
  徐仲伟称,目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非常混乱,急需通过法律来规范,明确双方责任。同时,设立资格审查制度,对一些蒙骗学生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求责任。去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出台《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在全国影响很大,也起到了实际效果。如果市人大能在这块率先立法,对推动我市的大中专学生就业作用巨大。
  记者 童江华 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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