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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涨工资 政府应出台指导线
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密切关注民生紧扣发展主题
发布时间:2008-1-23 【 】 阅读次【评论

  昨日下午,市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在市委礼堂举行,16位委员的发言密切关注民生,紧扣发展主题,围绕构建和谐重庆而展开,建议和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市领导张轩、黄奇帆,三届市政协委员邢元敏、吴家农、刘隆铸、夏培度、王孝询、陈万志、于学信、彭永辉、陈景秋、孙甚林出席会议。
  大多数国企职工收入偏低
  政府应出台指导线涨工资
  来自重庆市总工会的彭泽英委员在大会发言中介绍,我市国企职工月收入都在1000到1500元之间,扣除五险一金,平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我市职工平均年工资从1978年的600多元上升到了2005年的16630元,增长了27倍,但从总体上看,远低于我市同期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年均工资增长仅6.5%,而管理层则增长了23%。彭泽英委员表示,企业在工资收益分配上,更多地向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倾斜,普通职工在工资分配中所占份额不仅没有增加,还有下降的趋势。
  彭泽英委员建议,政府采用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调控办法,取代原有的薪酬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就是,依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50%以内的,工资增长控制在13%;高于50%到100%的,控制在10%以内;高于100%低于200%的,控制在6%以内。高于200%的,年度内不能涨工资,由此控制企业随意分配,自由分配。
  编制低收入居民价格指数
  以此为据建动态补贴制度
  王月婷委员在代表农工党重庆市委发言时建议,在物价上涨中应特别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问题,要加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尽快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的价格指数,并以此为依据,建立“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同时,要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就业培训,逐步消除零就业家庭;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打击哄抬物价、垄断市场等违法行为。
  记者 金蓉 梁鹏 实习生 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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