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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扩房占楼层过道3消防栓被“圈”进家
发布时间:2008-5-7 【 】 阅读次【评论


消防栓被“圈”进了居民自己安装的铁门之内 记者 唐浩 摄

  原本是楼层公共区域内的消防栓,却被居民在私自占用楼层过道时,将其一起“圈”进自家的防盗铁门内。昨日,南岸区南湖路某小区的刘女士(化名)向本报反映,一旦发生火灾,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南岸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表示,此种违法行为只有业主委员会出面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3处消防栓遭封

  昨日下午2点过,记者在该小区A1栋17楼3、4号,31楼5、6号,以及A2栋的4楼3、4号均发现,居民私自占用公共楼梯间过道扩大自家面积,而消防栓箱子被一起封进居民家的防盗门内。刘女士(化名)及小区多位业主均担心,楼内一旦发生火灾,需要使用消防栓来灭火时,而圈封消防栓的居民又不在家,那后果将很严重。

  物管抄表需预约

  该小区物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占用公共楼梯间的行为已经不对,再违法把消防栓箱子一起封进防盗门内,安全隐患确实很大。早在4年多前他们就与“占道”居民多次沟通,但没有任何效果;而他们又不具备强行拆除的权力。该负责人还透露,由于消防栓附近的公用电表箱也被封在防盗门里面,他们每次去抄表都要提前与“占道”居民预约,不然就没法抄表。

  业委会可向法院起诉

  南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占用楼层公共过道的居民触犯了《物权法》第六十三条,根据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权益受害人可向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他们出面调解;如果违法者不予理睬,受害人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记者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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