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谭珊)巴南区政府昨天发布消息称,从本月1日起,该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有所调整,只要参保个人每月缴费2元,大额医疗费年最高报销30万元。
巴南区政府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对缴费基数作了调整,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用人单位和职工每月10日前向地方税务局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完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保费后,医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并制发凭证。
“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者均应缴纳大额医疗互助基金。”该人士说,缴纳标准为个人每月缴费2元,用人单位按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他称,今后参保职工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疗保险政策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全额支付,每年支付封顶线为30万元。该人士表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