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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罗陶莎)市军转办昨天发布消息,我市在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调整部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区去向条件等六个方面出台人才优惠政策。 市军转办介绍,最近市委、市政府和重庆警备区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称,军队转业干部虽不符合重庆市安置条件,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重庆市急需且国家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军队转业干部,经用人单位或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并与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衔接的,可到重庆市安置。此外,军队转业干部虽不符合重庆市安置条件,但其配偶或父母在重庆市创办企业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且证明其上年度向所在地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到其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