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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委会获备案 小区业主不认账
13名业主代表认为,该业委会选举违规,渝北区房管局审查不严,要求其撤销备案
发布时间:2009-11-7 【 】 阅读次【评论

  昨日,渝北区法院门前,业主代表们出示相关证据 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本报讯(记者 吴琦 首席记者 黄平)渝北区龙景花园小区的第二届业委会今年6月份产生后,该区房管局随即给它备了案。然而小区一些业主则认为,该业委会的选举违规,房管局审查不严,9月20日,该小区13名业主代表将区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份备案。昨天,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三个月内产生两个业委会

  据了解,龙景花园小区共有562名业主。昨天上午9时左右,该小区70余名业主参加了当天的庭审。70岁的罗启江是小区第一届业委会的主任。他说,今年3月2日,第一届业委会与龙山街道龙山路居委会开会,商量换届选举事宜。“没想到8天后,居委会却贴出公告,让小区业主报名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罗说,设立筹备组是选举第一届业委会成员时需要组建的组织,选举第二届时根本不需要。他说,按照《重庆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第二届业委会的产生是由第一届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成员。他不明白居委会为何要插手?

  罗启江说,3月19日,有340名业主签名支持的第二届业委会成员产生了,并报区房管局等待备案。然而,6月9日,另一个第二届业委会成员又产生了,7天后,区房管局为它备了案。

  双方庭上辩论近1小时

  昨天,龙景花园小区13名业主代表庭上认为,他们对区房管局备案新业委会一事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审查不严,要求区房管局撤销该业委会的备案。区房管局的代理律师认为,区房管局的备案只是一个记录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范畴,他否认此诉讼的可诉性。开庭后不到一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称将对原告诉讼的可诉性进行定夺。

  居委会的行为无法可依

  渝经律师事务所邓小峰副主任律师说,龙景花园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成立于今年6月9日,按照旧物管条例第十二条,业委会改选应该在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居委会无权介入;另外根据《重庆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小区业委会逾期未换届,也应由区房管局指派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而不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邓律师称,居委会介入小区业委会的改选无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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