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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讨债 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11-3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杨玥 通讯员 张小林 王琼)为追回放出的高利贷,江苏一男子将债务人施某从浙江强行带至我市万州、云阳等地关押,并持仿六四式手枪威胁其还债。昨日,记者从云阳县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犯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持枪罪被判刑2年零6个月。

  据云阳县检察院介绍,该江苏男子名叫张志刚。2008年8月,浙江人施某从张手中借得高利贷人民币2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000元,一月一结息。由于到期后施某未能及时还钱,张委托孙磊(已判刑)等人向施某索要欠款。2008年12月,孙磊等人强行将施某带至江苏省丹阳县、我市万州区和云阳县双江镇等地关押,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十余日,后被云阳县公安局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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