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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7人 开车转悠专门找车撞
近两年导演“碰瓷”事件300余起,骗取钱物100余万元,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发布时间:2009-11-3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王珏 实习生 朱堂宗)在路上驾车行驶,却突然被后方的汽车撞上,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大多赔钱了事。不过以后,当你再遇到这种情况可要多留点心眼,你可能遭遇“碰瓷”了。10月25日,渝中区警方就摧毁了一个采取“碰瓷”方式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财物非法获利的犯罪团伙。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该团伙37人已全被依法逮捕。

  多次与投保车辆相撞

  昨日,市公安局介绍,今年6月10日,渝中区公安分局便衣侦查队接到一保险公司的报案。该公司在报案中称,一辆牌照为渝BM67××的轿车,多次与他们公司的投保车发生碰撞,每次事故都是该车与投保车的右后部发生撞击,由于每次事故惊人相似,因此,他们认为这是渝BM67××轿车以“碰瓷”方式骗取财物非法获利。随后,渝中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民警很快确认这是一犯罪团伙作案,并掌握了其活动规律。

  7月30日,廖某、汪某等14人被抓获。10月25日,这个总共37人的犯罪团伙被警方成功端掉。

  导演撞车事故有4特点

  经民警调查发现,这伙人在公路上频频导演的汽车碰撞事故,有4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典型的汽车‘碰瓷’案件!”民警介绍说,首先,这伙人选择的作案对象是外地牌号的车辆;然后,嫌疑人驾驶着租赁来的轿车,在市区的主干道上闲逛寻找目标;一旦找到目标后,嫌疑人便驾车紧跟其后,如目标车辆开始变更车道,嫌疑人便会加速冲上去,用自己车的左前部撞击目标车的右后部,并形成被侵害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假象;最后,再由车上其他同伙轮流出示驾驶证(俗称顶证),向受害人或保险公司索取赔偿费。

  两次失控致人受重伤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导演“碰瓷”事故时,这伙人也有两次失控,将人撞成重伤。

  2008年2月9日,嫌疑人熊某等3人驾驶渝AD9307轿车在大足县城某转盘故意撞击云AD866D轿车,撞击发生后,受害的云AD866D轿车失控,并与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渝CHA720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司机受重伤。

  2008年4月17日,嫌疑人谢某驾驶渝ANU505轿车,在渝北区新牌坊立交桥下故意撞击渝GB3622轿车,渝GB3622轿车失控后与一辆渝BF8632摩托车追尾,造成摩托车上两乘客受重伤。

  不过,就算发生了严重事故,该团伙仍然从这两次事故中获利近8000元。

  据了解,经警方调查发现,这伙人从2008年1月开始作案,他们在近两年时间里,总共作案300余起,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廖某、夏某、熊某、吴某、汪某等3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逮捕。

  警方提醒

  不违反交通规则 可能避免“碰瓷”

  如何避免“碰瓷”事件?民警提醒,碰瓷人一般都会耍无赖,因此事故发生后,受害车主首先要了解自己是否有责任,并不要被碰瓷人的架势吓住。同时,车主一旦遇上此事,最好向交警报告,让交警来帮助鉴别这是不是诈骗行为,千万不要轻易给钱私了。

  民警说,车主最重要的还是应做到尽量不要开快车,不要酒后驾车。只要不违反交通规则,就能避免给碰瓷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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