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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玥 实习生 陈易林 王曦 张议丹)经过法官与原告多次沟通,南岸区法院20余起案件的原告,主动撤回了对灾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我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于今年向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四川省彭州市李某立即给付所欠规费3万余元。4月初,法院向李某发出通知,还未收到其回复消息汶川便发生了地震。南岸区法院工作人员前天告诉记者,考虑到抗震救灾的紧迫性以及灾区人民的心理状况,该案件承办法官立即与原告进行沟通,经过近4小时的细致交谈,原告表示非常理解,当即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据了解,地震发生后,南岸区法院立即对涉及灾区当事人的案件进行了排查、登记。对于涉及以灾区当事人为被告的案件,承办法官立即与案件原告进行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到目前为止,已有20起案件的原告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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