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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伐竹600吨 竹林主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2008-5-7 【 】 阅读次【评论


被砍伐后的竹林 Z1

  本报讯(记者 袁秦)伐竹民工数月未领到工钱,请渝北区森林派出所帮助追讨工钱时引起民警警觉。昨日,渝北区森林派出所通报这起我市最大滥伐竹林案,无证滥伐600吨竹子的竹林主人游某、谢某、王某被刑拘,将面临3至7年有期徒刑。

  2月4日,来自贵州的一名男子到渝北区森林派出所求助,称帮人在统景镇兴发三社洞子沟砍了三个月的竹子,但至今未拿到老板所承诺每天50元的工钱。警方调查发现,竹林主人游某、谢某、王某近几个月私自雇用30多名外地民工大肆砍伐竹林,贩卖到铜梁一家纸业公司用于造纸。经专家现场勘查,这两片原本茂密的竹林被砍伐掉约600吨竹子。

  据了解,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滥伐杂竹每2000公斤(即2吨)折1立方米木材积,此次砍伐的木材积达到300立方米,属于特别重大案件。目前,三人已被刑拘,面临他们的是3至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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