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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身无分文 老赖被拘15天
此人系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被拘的赖账者
发布时间:2008-5-7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陈宇)老赖刘兵(化名)骑摩托摔伤乘客后,一直未负担2万余元医疗等费用。近期申报财产时又宣称自己身无分文。沙区法院执行局民警当场从其身上搜出800元,并查明其有房有车有存款。5月4日,沙区法院对未如实申报财产的刘兵实施了司法拘留。据了解,这也是今年4月1日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对未如实申报财产的老赖进行拘留。

  一直不兑现医疗费用

  据沙区法院执行局有关人士介绍,去年3月31日,沙区中梁镇跑摩的的刘兵在搭乘一对堂姐妹途中,由于其操作不当,将两姐妹摔伤,花去各项费用23000余元。刘兵被两姐妹告上法院,他主动提出在当年9月6日之前还款。但是刘一直不兑现。办案法官找到他时,他竟称身无分文。

  今年4月1日新民诉法实施后,执行局根据新法规,要求刘向法院申报当前及上年的财产情况,刘书面报告无任何财产。后经执行人员查明,刘有住房一套,且还在近期取得数万元补偿款,并有一辆三轮车跑营运。4月底,法官和办案法警找到刘,他还是说没钱,但是执法人员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了800余元现金。鉴于刘虚报财产和拒不履行义务,沙区法院于5月4日将刘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据了解,截至昨天刘仍未履行赔偿义务。沙区法院有关负责人称,如果刘仍拒不履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

  收到通知书必须如实申报

  据沙区法院有关负责人称,收到执行通知书7日内,如果被告无法履行义务,必须如实申报财产状况。申报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投资和收益;可以进行评估的无形资产;业主、合伙人、自然人的个人家庭财产等。如果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或者隐匿、转移、挪用、毁损、挥霍已申报财产的,经法院核实,依照民诉法102条规定,直接追究被告或者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司法拘留直到追究刑责。

  悬赏执行老赖将被“曝光”

  沙区法院昨天传出消息称,为缓解“执行难”的状况,该法院率先出台了相关悬赏执行新规:如果老赖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有转移财产行为或者有隐匿财产嫌疑的,或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老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人民法院依职权执行无果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悬赏执行,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具体比例或数额由其决定。

  法院随后会在市内主要媒体刊登悬赏公告,将老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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