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尊 实习生 景丹)从4月1日起,主城区外机动车购买主城区路桥通行年票的,有效使用期从以往的按年计算,改为12个月计算,即从缴费月份起(含缴费当月)使用12个月。 据了解,此前,主城外车辆购路桥年票按年份计算,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市民张先生称自己有一辆合川籍的私家车,于2007年5月底购买了市内路桥年票,原以为该使用到2008年的5月底,但到今年1月却被告知年票已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年票只使用了9个月。据市路桥收费管理处解释,按照新规定,该车主就可使用12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