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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摩托法官”之称的云阳县法院第四法庭副庭长王勇院坝审案逾百起,令院长也吃惊的是他所审理的案件没有一起案件上诉缠诉。获得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全市十佳法官王勇明日将出席市总工会举行的颁奖典礼。 常年骑摩托院坝办案 昨日,在云阳县法院第四法庭的院坝里,王勇和妻子正扶着患脑瘫的儿子小华在院坝里练腿力。8岁的小华至今还不能走路。“专家说,如不抓紧时间锻炼,他终生可能瘫痪在床,我陪他的时间太少了……”提起儿子,王勇自责不已。 “我们不怪他,他的确是分不开身……”妻子为他“开脱”道。1998年,王勇调到该县法院第四法庭,后任副庭长。该庭辖12个乡镇,人口分散,路况差。为了便于办案,他花近千元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经常骑摩托带上书记员,到当事人家中、农户院坝开庭。 2006年的一个星期天,青山乡81岁的谢子寨老人找到法庭称,五个儿子因赡养问题扯皮。接到诉状后,王勇立即骑上摩托带上书记员赶到谢家,在谢家院坝搭起审判台,将五个儿子喊到一堆,向他们宣讲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直到深夜,几个儿子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他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8年来,王勇骑着摩托在农户院坝办理案件有120余起。 五百案件无一起上诉 “他办理的520余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无一件上诉缠诉,更无一例再审或改判”,该院院长杨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一个法官能做到这个地步,实在不容易”,杨锐还介绍说,2005年,家住南溪镇的邓万庆与邻居孙锡友因为饮水问题发生纠纷,王勇带病三次到现场踏勘,通过细致的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谅解。事后输了官司的孙锡友还给法院院长写信表示感谢,认为法官办案公正,自己输得心服口服。记者 李双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