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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现场拍照法警夺相机 法院副院长道歉记者谅解
发布时间:2008-4-26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 “对不起,是个别法警态度有点粗暴,请谅解。”昨日,在长寿区委宣传部办公室,长寿区法院揭副院长向本报摄影记者龙在全两度表达歉意。龙在全表示谅解。
  昨日上午11∶35许,本报摄影记者龙在全在长寿桃花街转盘附近时发现围了很多人,当即下车查看,发现原来是该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个案件。龙就拍了一张照片。一男子见状大声喊道:“不准拍照!”三四个男子闻讯立即冲上来,按住龙的肩膀和双臂,使其不能动弹。
  “我是记者……”龙说。对方没听他解释,强行收缴相机,随后,两名着装的法警将其推上了警车。龙在全多次表明记者身份,但对方没有理睬。随行的本报另一记者出示证件,并一再提醒对方他们是正当采访。经过交涉,对方同意将相机还给记者。随后,在场的揭副院长与本报记者一起到了该区宣传部。在宣传部,揭副院长解释说,当时夺相机的是他们的法警,由于法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高度紧张,一时冲动,请记者谅解。他还解释说,当时主要是怕“别有用心”的人拍照。龙在全接受了揭副院长的道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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