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帮亡父打官司讨公道
据了解,除了肖运清外,昨日,受重庆实业虚假陈述遭受损害的投资者杨桂珍、唐春和俸学东等20余人也将重庆实业告上了法庭,他们共亏损上千万元,考虑到多种因素,只向重庆实业提出45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在这些股民中,一名75岁高龄的股民已去世。这名杨姓股民于1999年以25~32元的价格陆续买进该公司股票,2003年以2.3~2.9元的价格低价抛售,损失近30万元。目前,这位老人的女儿决定帮亡父打官司讨公道。
律师:损失与虚假信息误导有关
“如果以重庆实业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损失计算,22位股民有450多万元的损失应与重庆实业的虚假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庭审中,肖运清等22位股民的代理律师称。
重庆实业承认自己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但这并不证明二者有直接因果关系,炒股有亏有赚,这是市场本身波动的结果。”其代理律师还称,这些股民损失的时间段、计算方式都不准确,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他们只同意适当进行赔偿。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没能当庭达成调解。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在经过长达7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昨晚7时许,法官宣布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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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重庆实业实际由数年前有“股市巨鳄”之称的德隆集团控制。据公开的资料显示,受德隆控制的上市公司多达6家。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被称为“德隆系”,其中“新疆德隆”控制的3家上市公司——“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在三年多时间里,股价分别上涨了1100%、1500%和1100%。2004年在中国证券市场低迷的那段时间里,德隆集团在2004年4月问题全面爆发。旗下被市场称为“老三股”的“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股价开始高台跳水;随后被称为德隆系“新三股”之一的重庆实业(000736)经证券监管部门调查揭露出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版稿件由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朱希 采写
新闻面对面
还会有更多的“受害人”站出来
记者:据说这起案子全国由9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了律师团。
肖律师(22位股民的代理人之一):是的,今天到庭的有4家,后期还会有其他的律师都要参加庭审。
记者:是不是还要牵涉更多的“受害人”?
肖律师:是的,目前这些“受害人”主要是四川、广东、新疆、湖南的,这个案子经媒体关注后,相信还会有更多的“受害人”会站出来。
记者:为什么不愿调解?
肖律师:重庆实业认为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而且计算方式不对,而实际情况是,因为对方的虚假陈述,这22位股民的损失远远不止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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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案”赔偿标的3亿多元
据了解,今年3月,历时4年半的中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案”民事赔偿尘埃落定。
东方电子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2001年9月10日,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到2001年8月期间,东方电子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等人伪造公司业绩,买卖东方电子内部职工股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法院于2003年1月对隋元柏等人进行刑事判决,并拉开了涉及7000多股民的因虚假陈述索赔案。今年3月4日,经法官调解,绝大部分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撤诉率达99%,赔偿标的高达3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