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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一中院院长黄明耀做客新华网,“解读”新《民事诉讼法》 记者 徐元宾 摄
■市一中院院长黄明耀昨日做客新华网,“解读”新《民事诉讼法》 ■新增“立即执行制度”防老赖转移财产,惩处老赖最高可罚30万元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民诉法》)规定,对老赖最高可罚30万元或拘留,不协助提供老赖信息,责任人面临拘留!昨日,新《民诉法》施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做客新华网,就市民关注的“申诉难”、“执行难”等热点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不协助执行可能被拘 昨日下午,5.7万余人和黄院长进行在线“网聊”,其中网友问得最多的是执行问题。 “与原《民事诉讼法》相比,新《民诉法》提高了对老赖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罚款数额。”据黄明耀介绍,新《民诉法》对个人的处罚,金额由一千元以下提高到1万元以内,单位由一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到了1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 此外,新《民诉法》还首次对协助执行人加以约束,即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可采取拘留措施,如银行拒绝配合法院查封账户,情节严重的,法院可拘留其负责人。这是法律首次将拘留的适用对象扩大到协助执行人。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执行员在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前,必须首先通知被执行人。黄明耀说,为了防止老赖逃跑、藏匿,新《民诉法》增加了立即执行制度,被执行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接到申诉3月必裁定 有关“申诉难”的问题成了网友们关注的另一焦点。黄明耀称,这一问题的形成原因,主要是原《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再审的审查没限定期限,而新《民诉法》则要求法院在接到申诉之后,3个月之内必须审查,然后做出裁定。 “我一个案子在江北法院判决生效了,欲申请再审,需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一网友问。黄明耀称,这次修改后,明确规定当事人可直接向做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以避免多头申诉、重复审查,确保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得到保障。 法院院长将带头审案 “你是博士院长,那你审不审案?”网友“大开法”问。 “不审案好像不叫法官,我就是从审案起家的。”黄明耀表示,法院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即要求院长、庭长带头审案,开示范庭。法院还有一个改革: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从以前主要以议为主,议而不审,到现在的议、审结合。黄明耀称,今后他还将亲自审理一些案件。 动态 当事人直接申请上级法院再审 昨日,市高院一上班,云阳王先生就将材料交到了市高院,申请再审父亲死亡一案。王先生称,2004年9月4日,他的父亲因脑出血到云阳一医院入院治疗,当日下午出院后,于家中死亡。一审时法院判医院方赔偿3万余元,可二审法院认为医院不承担责任。但他认为父亲的死亡院方应该有错,于是在新《民诉法》实施第一天,便来到市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链接 我市去年悬赏执行248万元 昨日,市高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据了解,去年我市法院通过悬赏执行,兑现了248万余元。对566名抗拒、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或案外人予以了拘留、罚款。 市高院钱锋院长表示,为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全市法院将及时曝光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暴力抗法事件。记者 陈保发 徐勤 实习生 张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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