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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种药品将实行新限价
发布时间:2008-4-12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李扬帆)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从本月十五日起,我市将对321个非标准规格品药品实行新的最高零售价格。据悉,在涉及此次新的最高零售价的131个中成药药品及190个化学药品中,不乏板蓝根颗粒、奥硝唑、六味地黄丸、维C银翘片等常用药品。实行新的最高零售价要求后,板蓝根颗粒(10g×24袋)每盒的市场最高零售价不能超过10.2元,奥硝唑因规格不同最高零售价需控制在27.5~55.6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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