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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朋友都杀呀?对不起嘛!
A级逃犯抢劫杀人碎尸昨受审,庭上竟揽罪为同伙开脱 两被害者家属索赔86万
网络编辑:陈宇  发布时间:2006-9-15 【】 阅读次【评论


2005年8月2日,九龙坡含谷镇,吴先生向民警讲述发现碎尸时的情景  (资料图片)

《警方抓获首个公安部A级通缉犯》后续

  昨日上午,市一中院对去年捉获的公安部A级逃犯郑国良进行了公开审理。据悉,他曾三次被抓三次逃脱。在逃跑的10余年间,他利用与人谈“恋爱”、“做生意”、“租库房”等手段六次作案,抢钱数十万,还残忍的将两名女子碎尸掩埋。
  庭上,杀人恶魔郑国良不停的为“兄弟伙”揽罪。面对被害者家属的指责,郑国良当庭向其道歉。
庭审直击
A级逃犯为“兄弟伙”揽罪
  昨天上午庭审中,检方诉称,郑国良、李波、郑世勇均住沙区西永镇,邓小全住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郑国良系抢劫团伙首犯。
  1991年,他因抢劫罪被判死缓。1994年,郑在新疆服刑期间脱逃。后两次被抓获,在押往监狱途中又两次逃跑。逃跑期间,郑先后杀害两名女子,抢得23万余元和数千港币,以及金银首饰,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逃犯。
  面对检方指控,郑国良显得很镇定,回答问题也很干脆。他说得最多的就是“没意见”。郑不仅认罪,他还帮一同受审的“兄弟伙”李波、邓小全揽罪。
  郑说,去年他们在重庆的“4.14”和“5.22”抢劫案中,李波和邓小全是帮忙为他开车,不知道他要去抢劫。郑还说,要是李不去,他要“整”李。
  郑称,即使他在车上逼迫受害者交出银行卡和说密码时,李等人因坐在驾驶室,外加是夜晚,他们根本就看不到,也不晓得。
  检方在举示几人的口供时,记者注意到,李、邓两人知道郑去抢劫。他们还帮郑购买了作案用的封口胶布。
两被害人家属索赔86万元
  昨天,两名被害人梅儿(小名)和小华(化名)的家人也到庭参与诉讼。小华的家人提出,要郑返还被抢财物和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60万元。同时,梅儿的养父母也提出索赔26万余元。
  郑国良、李波、邓小全则表示,他们现在无偿还能力。
杀人恶魔庭上说“对不起”
  记者发现,庭审中,梅儿的养母几度落泪。她问郑国良:“我女儿与你们也是朋友,你抢了钱,为啥还要杀人呢?”
  郑国良沉默半分钟后,闭口不谈杀人原因,只向梅儿养父母说:“对不起嘛,你们还是各人回去!”
  该案因案情重大,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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