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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梁龄)针对9月6日小车祸引发长江大桥交通瘫痪3小时一事,昨日,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和相关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并初步达成共识:应催生我市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专门机构,并着手优化专业抢险设备和提高驾驶员素质。 尽快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昨日下午,市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石板坡长江大桥发生的车祸具有典型性,是近几年来影响最大的一次。针对类似的情况,部门间的配合和权责划分便显得相当重要。这次的事故,再次凸现出了城市应急处理能力的薄弱,交警部门无财力购买价值百万余元的专业抢险设备,而社会单位调来拖车救急出于自愿,可来可不来。而对于事故车所在单位,交警部门除了通知其前来处理外,并无相关强制权利。目前,交警部门的拖车对载重5吨以上的事故车辆已经无能为力。早在几年前,交警部门就曾提出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和专门机构的设想。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得以实现。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申请将交通抢险加入110联动 交警部门称,他们在统一调度和支队间的配合上也存在问题。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这一环节的统一管理,并且主动申请将交通抢险纳入到110联动系统,加强和110、公交公司等多部门联动,一旦发生类似堵车事件,各部门便可按预设方案开展工作,密切配合。 司机行人素质待提高 “事故发生后,民警首要的职责是疏导交通,对于乘机违章乱行的车辆和行人往往没有精力顾及。”交警九支队负责人透露,前日的车祸本就堵住了桥面进城的2个车道,而剩余的2个车道本可缓慢通行,可部分司机和行人却见缝插针式地行进,完全将道路堵死。该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对交通参与者的道德做进一步教育、规范。 公交着手调查相关责任人 昨日,重庆冠忠新城公交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前日车祸事故发生后,作为专业运输单位他们已经启动了抢险应急措施,公司方面现已着手调查此事,并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目前,事情正处于调查阶段,是否有员工失职?将如何对其进行处理?目前,公司方还不便透露。 市府督察室:不适合行政问责 对此,市政府督察室何主任表示,交警部门是在接警后十分钟之内赶到现场,不存在失职,至于后来造成的交通堵塞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不适合对交警部门进行行政问责,至于公交公司在处理该事件时,有无不妥之处,应该由公司内部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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