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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崔静)秀山县“8·14”交通肇事逃逸事件有了新进展。昨日,该县公安机关表示,肇事司机——秀山县质监局副局长龙洪军以及涉嫌为他“顶包”作伪证的侄子龙德刚、弟弟龙洪明三人都将被移交给检察机关。 昨日,秀山县办案民警向记者透露,他们对此次交通事故已经基本调查取证结束,随后将把该案移交给当地检察机关审查。经查,案发当晚车上一同有6个人,其中两名女子一名是当地某超市的营业员,另一名是在长沙读书的学生,这排除了龙某去歌厅耍“小姐”的猜测。目前,这5人已经向秀山警方证实,当晚的确是龙洪军开车撞了人,并且还喝了酒。 据介绍,交警部门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后,8月15日就将肇事者锁定在龙洪明身上。但是由于期间受害者家属找到质监局要求处理,龙又分管了单位不少重要的工作,需要时间移交,于是公安机关在8月22日才将其刑拘,并于9月2日被秀山检察院批捕。涉嫌作伪证的龙德刚和龙洪明,鉴于事后能主动交代事情真相,情节轻微,检察机关认为其有悔罪表现,也于9月2日作出了“无逮捕必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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