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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停止审批6万吨以下煤矿
网络编辑:任泽川  发布时间:2005-9-7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见习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程曦)近日,重庆煤监局发出通知,从现在开始,新开办矿井年生产能力在6万吨以下的,一律停止审批。
  重庆煤监局称,最近将对新建、改扩建矿井和矿井水平延深工程等煤矿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煤矿建设项目严格把关,防止已关闭矿井以新建煤矿或接替矿井的名义重新开办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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