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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杰)一对夫妇闹矛盾,妻子私自堕胎,痛心丈夫索要精神赔偿。家住万州区观音岩的陈女士和胡某的一桩离婚案件,日前由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丈夫胡某要求精神赔偿的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陈女士和胡某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陈女士觉得夫妻关系难以维系,一气之下,于今年5月18日到某医院做了人工流产。 今年7月20日,陈女士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丈夫胡某不同意离婚,同时提出,陈女士擅自打胎,侵犯了他如期做父亲的权利,他请求陈女士给予精神赔偿。 万州区人民法院认为,两人性格不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男女双方生育的权利平等受法律保护,陈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被告同意,擅自到医院做人工流产,侵犯了丈夫胡某的生育权,给胡某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理应给予适当赔偿。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陈女士一次性赔偿胡某精神损失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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