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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娃后生育津贴这样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就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出台实施意见,生试管婴儿也能领津贴
网络编辑:任泽川  发布时间:2005-9-1 【】 阅读次【评论


商报图形   朱小白 制

  本报讯(记者 梁鹏 实习生 艾鑫)《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将于今日正式实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了新出台的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其中不但详细解读了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方法和程序,而且针对不育市民关注的生试管婴儿能否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表态:可以领取。
保险费今日开收
  “生育保险费从今日起开始正式收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称,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同步推进,但基金账户将分开。生育保险费率为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
  据介绍,参保单位足额缴满6个月的生育保险费后,女职工生育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津贴。同时单位不仅要每个月足额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还必须给男职工缴纳同样的生育保险费。单位若漏报、少报职工缴费工资,职工津贴损失将由单位赔偿。
生育津贴这样领取
  按照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不再从单位领取工资,而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生活津贴来“埋单”,由女性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生育生活津贴。根据实施意见,新参保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次领取生育保险津贴时,分为三种情况: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女职工已完成生育分娩并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从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基金发放;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女职工已完成生育分娩尚未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基金计发;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也由基金计发。
生试管婴儿也能领
  对于部分市民关注的试管婴儿问题,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即试管婴儿)生育的,其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仍可与普通职工一样领取,但其他费用如辅助生殖手术费等将由职工自行支付。
六项费用不予支付
  以下六项费用不予支付: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的费用;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十种疾病算并发症
  对于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实施意见称,并发症包括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胆瘀、产褥期感染、妊娠糖尿病、急性脂肪肝、羊水栓塞和子宫破裂10种。若在生育中发生并发症,还须在诊断结论作出之后5天内到经办机构备案。
  对于女职工的产假,则按自然天数计算,若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和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可累计计算。
  此外,因病情治疗需要,参保职工可转院治疗。经办机构在支付生育医疗待遇时,对同一次分娩发生在不同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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