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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聂超 实习生 张玺)“我没有兄弟姐妹。”在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时,沙区一名有哥哥的居民这样说。前天,市公证管理处负责人称,为独占遗产,80%的当事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向公证机构提供了虚假材料。 据沙区公证处主任左彬介绍,两个月前,该区一名姓王的居民到公证处来办理继承公证,独自继承父亲留下来的一幢房子。 “我没有兄弟姐妹,是独子。”王当时这样对公证员说,但随后,他们查阅其父亲的档案,发现王还有一个在农村的哥哥。公证员对此质询。王称,那个哥哥是“伪造”的:当年家里贫困,为多领救济款,父亲在相关的材料里“伪造”了一个儿子。王随后还找到街道和派出所,开具了自己没有哥哥,是独子的证明材料。 左彬主任认为,因居委会和派出所只知道王某现在的家庭成员情况,不知道王父最初的家庭成员情况。 就在沙区公证处对此事进行调查时,王到公证处大吵大闹,称材料齐备,公证处故意找茬。随后,沙区公证处查找到王的父亲的另外三个档案,几个档案共同显示出:王的父亲曾经在农村结过婚,后来进城再婚时,将儿子寄养在乡下的亲戚家。王某是他父亲再婚后生的孩子。公证处告知王某,经调查确认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公证处拒绝为他个人办理继承公证。事情水落石出,王再没有找过公证处。 市公证管理处居处长说,此事之后,他对办继承公证时提供假材料的情况进行统计。前天,该处发布了调查情况:办理继承公证时,有80%的当事人给公证处提供了虚假材料,证明自己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以便独享遗产的继承权,或是两三人联合一起,提供假材料排挤其他应享有继承权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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