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姜姝 通讯员 方剑磊)永川人周治益因铲沙小事与邻居谢友地打了起来,谢家的看家狗挣断绳子从家中跑出,上前帮忙,一口咬伤周,也因此咬出一场官司,永川三教法庭一审判决狗主人赔钱1760元。昨日,这场官司在市一中院进行二审,狗主人谢认为,周被狗咬,周也有责任。 看家狗挣断绳子上前帮忙 昨日,狗主人谢友地称,他家住永川板桥镇,与周治益是邻居,今年4月25日上午8点左右,周出门干活,发现自己堆放在谢家院坝的沙被人铲动,便同谢吵了起来,并发生抓扯,还一直打到谢家门前。打斗中,谢的头部和身上多处受伤。 谢在被打时,还大声呼救。谢的妻子张德容告诉记者,当时,她在家附近干活,听见丈夫呼救,便赶到现场,只见丈夫一身是血。她急忙开门准备打电话报警,不料,就在她开门时,套在家中的小狗挣断绳子,冲出家门,咬了正在打谢的周治益。 被告认为不应赔偿 5月26日,周以动物致人损害为由,要求谢赔偿医药费等1760元,并起诉到法院。6月,该案一审在永川三教法庭开庭审理。庭上,周称,狗是被谢的妻子张德容故意放出来咬他的。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谢、张两人是家犬的主人,未对家犬加以特别注意和防范,使周在未对谢的家犬进行攻击、挑逗、伤害的情况下被咬伤,周有权向致人伤害的狗主人提出赔偿。法庭主张了周的诉讼请求,让狗主人赔钱1760元。 谢的儿子告诉记者,他们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于7月10日向市一中院提出上诉。谢家认为,当日,周将谢打伤,他家小狗看见后,出于护主的本能,挣断绳子跑出来,咬了周。这一切的发生,周应该有责任。另外,周提出,在被狗咬后,医了上千元钱,可周并未提供相应的病历证明等,只是出示了医药发票,并不能说明周是因狗咬伤所用的钱,他们不应该对周进行赔偿。但周认为,他被谢家的狗咬伤是事实,医了这么多钱也是事实。 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