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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产煤最高罚50万
启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
网络编辑:邓晓娟  发布时间:2005-8-16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见习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林冰)昨日,重庆煤监局有关负责人称,将在近日内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书的,要没收违法所得财物,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我市已有261家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并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书。据该负责人介绍,这些停产整顿的煤矿都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是此次监察的重点,凡无视政府监管,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监察指令或停而不整或明停暗采,违法生产的煤矿,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生产,除没收违法所得的财物外,还要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强制关闭;对未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多发地区,要及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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