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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姜姝 通讯员 方剑磊)榔头砸死废品收购员,抢走3000余元现金。这起恶性事件的凶手,却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昨日,市一中院一审宣判:两少年犯抢劫罪成立,各判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00元。 去年12月3日,15岁少年帅克(化名)得知,他所认识沙坪坝凤凰镇一收废品的陈某刚卖掉一批废铁,身上有不少钱。随后,帅找到钟名(化名,案发时17岁)共谋策划抢劫陈某。当晚,帅、钟两人来到陈的暂住房处,找陈借了一把榔头,还借故在陈家留宿。次日凌晨4点,帅、钟两人趁陈不备,钟用被子蒙住陈某头部,帅持榔头朝陈的头部猛敲后,搜走陈身上现金3000余元逃离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