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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无责赔付将简化
发布时间:2008-1-31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杨道兵 实习生 杨雪峰)昨日,针对明日实施的新版交强险,重庆保险协会秘书长黄明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交强险的无责财产最高赔付额将由现行400元降为100元,市内各产险公司对承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包括无法确认是否属重庆保险公司承保的“渝”字头牌照车辆,在发生机动车辆互碰,且没有人伤亡时,都将按照简化机制处理。责任方没有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无责任一方不再支付赔款,而改由责任一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出现多台车辆互碰,无责方也不再需向有责方支付赔款,直接改为有责方向投保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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