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闻频道   重庆 国际 国内 财经 体育 娱乐 图片 专题 新闻排行

企业
邮箱


80后消费群体最易“受伤”
“重庆消费安全高峰论坛”昨举行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称有必要再次普及消法
发布时间:2008-9-24 【 】 阅读次【评论

  昨日,解放碑某酒店,2008重庆消费安全放心城市高峰论坛会场 本版图片记者 欧阳祖兵 摄

  高峰论坛·现场
  昨日,由重庆市工商局主办的2008消费安全放心城市高峰论坛在我市召开。消费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次论坛以“创建消费安全放心城市,助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为主题,邀请了来自政府部门、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代表共聚一堂,在“三聚氰胺”事件再一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之时,共同探讨如何明确消费与责任的话题,为消费安全工作献计献策。
  消费安全
  须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打造放心消费城市,社会各界要倾听消费者的反映”。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在高峰论坛上表示,消费者才是消费的主体,一定要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重庆要创建消费安全城市,必须要从政府主导开始,政府各部门要各施其职,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信任指数。但单靠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中的任何一方面单打独斗都是不足以完成这个宏伟的目标的。必须靠社会各界、靠政府各个部门积极的参与,才能实现。“全民参与,才是创建重庆成为消费安全放心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董京生强调称。
  消费维权
  有必要再次普及消法
  怎样才能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董京生说,就是要懂法,就是要明确各方面消费与责任的问题。消费者有对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的责任,同时也有建立自身良好消费习惯的责任,要做到懂法,学会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经营者要做到光明磊落,要老老实实的办企业,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来经营。而监管部门要做到明察秋毫,要洞察消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保证消费者利益倡导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
  董京生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面世至今已有15个年头,曾经一度是市民最熟悉的一部法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许多消费者已经淡忘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的“80后”群体,这一代人目前已经成为了市场上的消费主体,但由于维权知识的缺乏,也是最容易受伤的消费者群体;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面世15年后的今天,有必要再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诚信交易
  不是道德规范而是法律规定
  针对目前的奶制品添加三聚氰胺事件,董京生表示,食品安全关系消费者的生命,一定要从生产源头抓起,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检查力度,最终达到企业自觉检查,杜绝有害物质加入食品的目的。董强调说,生产者、经营者公平、诚信交易不是道德规范,是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一条,就是生产者必须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造假、制假、经营不合格产品就是在犯法。
  目前市民可以说是谈奶色变,基本对奶制品失去了信心,对此,董京生表示,适量的三聚氰胺对成人并无影响,而且流通领域中所有的奶制品都已经经过了检验,含有三聚氰胺的奶产品批次已经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也已经全面下架。所以,消费者应对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奶制品有信心,这部分奶制品是可以正常食用的。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重庆商报汇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重庆商报汇融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重庆商报汇融网所有。
② 其它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重庆商报汇融网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网络安全报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