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南坪某小区,阳台栏杆的底部已锈烂 记者 欧阳祖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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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柯)入住了四年多的房子,一个月前才发现露天阳台的铁栏杆原来是空心的,并且已从根部整整齐齐锈断,令家住南坪春风绿苑B幢6-2的贾女士吓出一身冷汗。找来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维修,却被要求全额支付维修费用,让贾女士深感不平,昨日,贾女士打入本报维权热线,欲讨说法。
事件
十根栏杆锈断八根
“十根栏杆锈断了八根,如果谁稍微使力,肯定会摔下楼去”,上个月,孩子在阳台玩耍的时候,贾女士突然发现阳台的栏杆绝大部分已从根部锈断,经打听后发现邻居家里都是这种情况。贾女士认为这是开发商偷工减料,采用空心栏杆所致,于是就找到了开发商下属的物管公司。物管以栏杆属于业主财产,贾女士的房屋已经过了质保期,要求贾女士全额支付维修费用。
律师
阳台栏杆属业主财产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华立律师事务所的陈艇律师,他表示,在购房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阳台都纳入了购买合同,属于业主财产。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使用劣质材料,可以请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待相关部门出具检验证明后,再要求开发商更换,甚至索赔。
建委
栏杆质量标准不明确
“对于住宅房的露天栏杆国家并无具体的实施标准”,昨日,市建委质监总站的相关人士表示,国家仅对栏杆的高度有要求,而采取何种材料,是否空心,标准并不明确。开发商只需要在交房的时候保证每米50公斤的受力即可,对于交房之后是否能够维持这一受力标准,国家也无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