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闻频道   重庆 国际 国内 财经 体育 娱乐 图片 专题 新闻排行

企业
邮箱


空屋物管费或全额收取
市物价局官员称相关部门正在讨论
发布时间:2009-9-22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陈柯)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市物价局副局长吕明良等物价局官员做客《阳光重庆》,回答市民提出的物管费问题。吕明良表示,目前市物价局正在联手相关部门制定物管费收取细则,今年物管费的收取将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

  空屋物管费下月将调整

  买了房子还未入住,物管费该怎么算?在昨天的《阳光重庆》中,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后,空屋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的问题受到很多市民的关注。

  据了解,目前我市对空置房收取的物管费为全额物管费的50%。在2007年《物权法》第72条已经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公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称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交物管费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因此坊间有传言称,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很有可能接房以后,即使业主一直未入住,物管也可以向业主全额收取物管费。

  对此,市物价局房价处副处长黄晓蓉表示,根据“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为原则,空置房的相关政策将在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进行调整。但对于是否将全额收取,黄晓蓉称,相关部门正在就此事展开讨论,具体内容的制定也将考虑到重庆一直以来执行标准的惯性。

  业主只需交装修管理费

  装修新房,建筑垃圾的清运谁负责?除渣费收取的标准是多少?出入证工本费、货梯使用该如何收费?这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常常搞得业主一团雾水,而且没有具体标准参考。新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后,业主只需要交一项“装修管理费”就可以了。

  市物价局房价处副处长黄晓蓉透露,目前装修垃圾的清运等费用都是由业主在承担,但是相关费用的收取并不规范,引起了很多纠纷。物价局将通过核算成本定出收费标准,把装修管理费、除渣费、出入证工本费、货运电梯使用费并入“装修管理费”一块收取。



重庆商报汇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重庆商报汇融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重庆商报汇融网所有。
② 其它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重庆商报汇融网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网络安全报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