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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纳入工资统计范围 重庆去年已试点
发布时间:2009-10-27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首席记者 罗恒)国家统计局改革工资统计制度,将把私企也纳入统计范围。昨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对外发布该消息,记者随后从重庆市统计局获悉,按照国家统计局布署,我市早从去年开始就对私企工资统计进行了试点。据了解,现行的工资统计范围按所有制划分,包含了三种:国有、城镇集体和其他,其他包括国有联营和国有独资等,私企和个体均未纳入统计范畴。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统计范围扩大导致平均工资的变化,是否会对居民养老、医疗和公积金实际领取额等产生影响?对此,重庆工商大学统计学教授、市经济研究专家陈正伟表示,纳入私企工资后带来的全国平均工资数字的降低,仅仅是由于统计口径上的变化,对个人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方面不会造成影响。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披露,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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