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闻频道   重庆 国际 国内 财经 体育 娱乐 图片 专题 新闻排行



旅游景点年内不准涨价
发布时间:2008-4-30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用1年的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
  《通知》要求用1年的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对于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经济观察网



重庆商报汇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重庆商报汇融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重庆商报汇融网所有。
② 其它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重庆商报汇融网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网络安全报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