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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企业可获优惠利率贷款
发布时间:2008-4-26 【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陈蹊 梁龄)重庆承接外地的重点加工贸易项目,贷款利率可下浮10%。昨日,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了解到,根据商务部关于确定我市为第二批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决定,国开行将为我市的加工贸易提供贷款优惠。照目前一年期7.56%的利率计算,企业若贷款1000万,可省7万多元利息。
  4月16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决定》,确定重庆等11个西部省市为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要承接地(西南为重庆、成都及绵阳),我市为西部地区最大承接地。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的意见,重庆市加工贸易项目可以享受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和技术援助贷款支持。对进入承接地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可以提供优惠贷款条件,给予10%以内的利率下浮。
  重庆外经委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市加工贸易重点承接项目主要包括:软件平台、仓储物流、模具中心、检测中心、教育培训、孵化园等功能性配套设施项目;以及园区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信、有线电视、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国开行表示,对于符合市里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将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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