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达数百起、遍及国内外的商标违法案,给我市知名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是我们的企业警惕性不够?还是专业知识不够?抑或是保护意识淡漠呢?针对这些问题,本报将开辟专栏《关注商标维权》,以系列报道的方式从具体案例中为企业诊脉开方。
关注商标维权
本报讯(记者 韩艳)去年,我市商标遭抢注和商标注册陷阱事件较为突出,工商部门共查处了455件商标违法案件,案值达1057万元。今天,工商发布三号“红盾警示”,就商标维权给企业和消费者支招。
警示一:谨防商标被抢注
案例:去年,重庆的“武陵山珍”商标被成都人抢注,88家重庆武陵山珍企业面临危机。而此前重庆已有“秦妈”商标被抢注,企业花了15万元巨资才买回来。据工商部门介绍,“宗申”商标在印尼、伊朗、阿根廷、西班牙、尼日利亚,“隆鑫”商标在越南等国也曾被恶意抢注。境外抢注者不但阻止中国商标权利人产品入境,而且还以“侵权”之名诈骗赔偿,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使重庆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提醒:进入境外市场的产品,应先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或在该国注册及其外文商标注册,对抢注行为要防范于未然。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到抢注,要及时提出异议,依法追讨商标权。对境外恶意抢注行为要注意收集使用商标及其知名度的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警示二:谨防“黑代理”设套
案例:重庆某企业的王先生委托某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几件商标注册,并拿到了该机构给他的国家商标局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近日王先生发现,他所申请的几件商标已被他人注册,而他的申请根本就没有被受理,手里的通知书也是假的。王先生急忙找当初的代理机构,却发现该机构已是人去楼空。
提醒:申请人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或上网(《中国商标网》、《重庆工商红盾网》)搜索在国家商标局和重庆市工商局进行登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的资料,核实身份,千万不要为了价格便宜而不幸遭遇“黑代理”的陷阱。
警示三:“电子商标”骗钱
案例:近来,一些企业向工商部门反映,他们接到一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电话,要求企业申请“电子商标”注册,并缴纳3000元注册费,否则,视为放弃“该电子商标所有权”。对方还称,如被他人注册,会被对方告商标侵权,将负法律责任。接到该电话后的企业普遍感到困惑不安甚至赶忙交钱“注册”,结果受骗。
提醒:企业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商标,其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并可以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依法使用。强迫注册“电子商标”,实质上是利用“电子商标”概念虚假宣传招揽域名注册业务,勒索企业。企业如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