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闻频道   重庆 国际 国内 财经 体育 娱乐 图片 专题 新闻排行

企业
邮箱


中小企业海外开拓业务可获一半补助
网络编辑:赵翔宇  发布时间:2007-3-13 【】 阅读次【评论

    本报讯(记者 周尚斗 实习生 陈柯)对想开拓国际市场,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可向商务部、财政部共同建立的“中小资金”寻求帮助,他们一次可以无偿资助所需资金的七成。昨日,市中小企业局称,这个补助资金,主要针对年出口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企业。
到拉美拓展可获七成补助
    只要是出口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这项资金,一般能获得的无偿资助达海外活动所需资金的50%。市中小企业局官员介绍,而到拉美等地拓展市场,可得到70%的无偿补助。
    据悉,“中小资金”全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等活动。只要是出口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这项资金。
    市外经委官员介绍,在通过地方申报后,商务部将根据申请企业开拓市场的范围和产品的种类决定提供资助的比例。
渝出口中小企业数占九成
    在重庆出口企业中,中小企业达450多家,占出口企业总数的94.97%。市外经委称,但其出口额仅占全部出口额的36%。
    市外经委官员介绍,此前,他们已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了“共同构建重庆外经贸融资平台合作协议”。使大批规模小银行授信不足,但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通过政府支持将能更便利地获得银行贸易融资,扩大企业出口。
    该人士介绍,商务部及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中小资金”,针对的中小企业,只要近两年公司外贸上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开拓国际市场的专业人员、具有进出口权的法人企业都可申请。企业可在每年的7月1~31日,向地方外经委或中小企业局提出下一年度申请。



重庆商报汇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重庆商报汇融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重庆商报汇融网所有。
② 其它稿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重庆商报汇融网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网络安全报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