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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袁鉴)如果您是一位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今后您有望只要出资10万元,就能自己一个人成立保险代理公司,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以前成立保险代理公司则须2人以上,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 注册资本最少10万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三项法规的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修订稿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而以前成立保险代理公司则须2人以上,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 另外,根据《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的修订稿,保险公估公司的准入门槛大为提高,该修订稿规定,成立保险公估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而之前仅为50万元人民币。 不同公司产品可打组合 对于该修订稿的内容,我市一些保险代理人反应积极。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保险代理人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数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收入来源主要是销售保险后提取佣金,且只能代理一家公司的保险产品。成立一人公司之后,就可以代理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客观上可以为投保人对不同公司产品进行组合,为客户量身定做由不同公司产品组合的最佳方案,使保障范围最大化,这对投保人有更大的吸引力。不过,一些保险公司高层也对允许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代理机构表示担心,“如果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代理公司牟利怎么办?” 据市保监局昨日透露,我市目前共有保险中介机构36家,营销人员3万多人,去年实现保费收入72.4亿元,占全市总保费收入的78%,实现盈利。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9家,保险经纪公司9家,保险公估公司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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